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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02 23:38:20 |   作者: fun88体育官方手机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主要是做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为客户提供智能化、定制化、一体化室内通风系统解决方案。基本的产品覆盖新风系列新产品、风幕机两大品类、上百个系列、数千种型号,适用于民用住宅、市政基建、商业场所、工业生产厂房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广义新风系统是指能将新风送入室内,并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的系列新产品及相关部件。新风系统产品能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部分产品可通过内置活性炭过滤网、HEPA滤网等多重过滤系统,阻隔灰尘、颗粒物、有害化学气体、细菌等起到进一步净化空气作用,或对空气进行过滤、除菌、湿度调节等处理,实现诸如消防排烟的特定事故环境用途。其中,配有热回收装置的新风系统在与空调结合使用时还可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产品普及对我国降低建筑能耗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目前市场上空气净化产品繁多,相比其他空气净化产品,专业的新风系统产品具有较为突出的优点。例如,空气净化器虽有净化功能,但仅能够净化室内循环的空气,无法起到换气作用;少数款式的空调具备换气功能,但由于风管尺寸限制,引入风量有限,换气效率相对不高;热回收新风系统可以通过热回收装置实现对空气能量回收,在与空调系统结合使用时,可降低空调负荷及日常运行的成本,达到通风和节能的双重目的。

  公司新风系列产品线齐全,覆盖换气扇、新风交换机、建筑风机、工业风机等多个品种的上百个系列、数千种型号。部分产品如下所示:

  风幕机作为室内通风系统的组成部分,在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方面具有突出的作用。风幕机通过电机运转带动贯流式或离心式风轮产生强劲的幕状气流,形成无形的“门帘”,以阻隔室内外空气的对流。风幕机可将室内外分成两个独立温度区域,在室内空调设备长时间运转时,无需关门即可有很大效果预防冷(暖)气外泄,起到节能环保的作用。此外,风幕机可以有明显效果地隔离灰尘、烟气、异味、昆虫和微生物等,有益于改善空气质量,创造舒适洁净的环境,保持健康卫生。

  风幕机大范围的应用于商场、超市、酒店、餐厅、车站、写字楼等人员频繁出入的场所。

  公司的风幕机产品系列齐全,覆盖贯流式、离心式、电热型风幕机、水热型风幕机等多个类别的数百种型号。部分产品展示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产品做了翻新或升级,同时又针对市场的需求开发出了一些新品类产品。部分产品展示如下:

  2020年9月,中国明白准确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在双碳目标下,建筑节能已成为全社会节能的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已成为国家发展的策略,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将是大势所趋,而蛰伏多年的新风行业有望迎来爆发。花了钱的人新风系统产品的功能需求层次逐渐改变,现今产品基本功能大都配置,优质功能将进一步成为市场主打。从单品运营到提供集成化解决方案,新风系统产品正逐步推动家电市场向舒适化、集成化、一体化转型。

  近年来,随着精装修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工程渠道的新风产品迎来了更多的机会,新风配套规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与此同时,国家制定的“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也将成为家电行业变革的重要催化剂,带动家电市场消费升级,引领中国率先实现家居绿色化、舒适化、智能化。建筑节能水平的提升也将成为长期发展的新趋势,新风系统产品的作用将会被更多消费者所认可。目前,新风系统已属于二级配套部品,在一线城市精装市场的配套率也在稳步上升,新风系统在精装修、高端住宅、养老社区以及旧房改造中仍然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目前,我国室内通风系统行业生产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中小制造商占据了大量市场空间。未来随着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知名度的专业品牌制造商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生产的基本工艺的一直在改进、经营渠道的不断拓宽下沉,行业优胜劣汰和横向整合加快,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未来建筑市场对室内通风系统所有的领域产品的配套需求将逐渐增强,具有全品类综合生产能力的厂商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通风换气系统是建筑物必不可少的配套装置,对建筑物节能降耗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跟着社会对能源消耗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对国民经济所有的领域的节能及环保要求逐步的提升,其对于建筑物通风换气系统在热回收效率方面的要求将逐步提升,行业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有望逐步发展。同时,随着公众对空气净化需求的提升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高效化、低噪声化、智能化将成为室内通风系统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制造商致力于不断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改进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者真实的体验,使产品使用更加人性化,更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通风系统需求多样,应用于民用住宅、大厦写字楼、医院、学校、机场车站、展馆等场所的大型通风系统一般由设计院暖通设计师专业设计,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大型机电安装公司及消防公司安装;而中小型通风系统受成本、时间等因素限制,更需要有能力的制造商调动相关资源帮助用户实现产品场景应用。随着公众对室内通风系统认知程度的加深,对中小型通风系统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同时,受生活方式和理念升级的影响,公众对于通风产品的消费正在从选购单纯的产品向获取整体解决方案过渡,在注重产品自身性能的同时,更加关注通风效果以及对所应用环境的适用性,例如选购多少风量产品、在什么位置组合安装能够达到最好的通风效果,这对室内通风系统厂商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备全品类生产能力并有突出竞争实力的厂商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可综合运用自身经验,有效整合相关资源,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智能化、定制化、一体化室内通风系统解决方案。

  随着人们对空气健康的追求逐渐提高和对呼吸健康认知度的提升,将会促进室内新风产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新风系统有望成为下一个健康家电的风口。近年来,“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将成为推动家电行业变革的重要催化剂,带动家电市场消费升级,中国也会逐步推动实现家装的绿色化、舒适化、智能化,而建筑节能也将成为长期趋势,新风系统的作用会被更多的消费者所认可,新风系统行业或将迎来新机遇,市场规模同步扩大。

  据智研咨询网整理预计,我国新风系统市场规模稳步上升,到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253.5亿元。

  室内通风系统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分为内资及外资两大阵营。日本、美国行业起步较早,以日本松下为代表的室内通风系统产品在我国中高端市场占据一定份额,价位高、市场宣传力度大、品牌知名度高。内资企业类型最重要的包含专业室内通风系统企业、专业家电品牌企业及其他中小品牌厂商。以绿岛风为代表的内资专业室内通风系统产品厂商较早进入通风领域,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在产品外观、性能及质量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产销量大,销售渠道广,具备和外资公司竞争并争夺中高端市场的实力。部分专业家电品牌企业如美的等由于经营事物的规模较广、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在家用新风系统领域也有相应产品上市。其他中小品牌制造商数量众多,商品市场竞争能力较弱,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我国室内通风系统行业整体竞争较为激烈,低端和高端规模分化明显。在新风系统领域,根据奥维云网报告,目前国内新风行业企业数量600-800家,但规模大的企业数量不多,集中度较低。新风系统领域的参与企业可根据规模划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主要包括松下、绿岛风、大金、百朗、兰舍、远大、森德、造梦者、环都、霍尼韦尔等,研发生产水平成熟,销售网络广泛,品牌知名度高,市场之间的竞争力强;第二梯队年销售额5,000万元至1亿元,最重要的包含曼瑞德、迈迪龙、皓庭、爱迪士、霍尔等新风设备制造商,以及美的、海尔等涉足新风业务的家电生产企业,这类厂商具备品牌知名度或专业生产能力,在细分市场及部分地区拥有一定的竞争地位;第三梯队年销售5,000万元以下,数量众多,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资料来源:奥维云网)。在风幕机领域,“NEDFON绿岛风”为国内风幕机领域知名品牌,其余有一定竞争力的品牌包括西奥多、美豪、松下等。

  从室内通风系统行业的细致划分领域看,目前新风系统产品的市场较为分散,尚无主导品牌;风幕机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以绿岛风为主流品牌,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另外的品牌风幕机在该领域的竞争能力较弱,随着“马太效应”的逐渐显现,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上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公司无从获知已退出前十名的股东林鸿星、潘连兴、楚学军、戴成华、朱俊辰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和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48.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派息工作已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成。

  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方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185,146.46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18,514.65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10,756.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9,617,284.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591,660.6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4.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匹配,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给予了投资者切实的回报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为满足2024年度内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97,000万元,具体为:

  1、向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1年;

  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及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以上授信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绿岛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33.68万元。

  上述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根据上述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表所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4,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3,413,166.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336,833.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171,092,250.23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839,931.0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65,498.3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229,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48,219,016.0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9,219,016.03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29,000,000.00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或其他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使投资风险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及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岛风”)承建的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绿岛风”)承建的募投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3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号)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过往“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其中,“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结项,其他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江苏绿岛风承建,募投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由河南绿岛风承建,以上两个项目建设内容均为生产新风系列产品,系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以调整区域间的产能规划,提高产品的区域性供货能力,以及公司品牌的区域影响力。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厂房、宿舍、围墙等主体设施建设,消防工程、室外设施建设等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河南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办公楼、厂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将进行消防、水电、绿化、厂区环路等建设工程。2023年内雨雪、汛期等自然因素以及部分工程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对项目的工期造成了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后续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与“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性质相同,公司对这两个项目一起进行重新论证。

  公司最早于1992年投身室内通风系统领域,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近30年的发展,积累了较强的竞争实力。“绿岛风”品牌在多年悉心经营下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被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下游应用领域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板块,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深耕室内通风市场,确保行业内领先的品牌地位是公司自建立以来就设立的战略目标,现有的产品生产线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瓶颈已成为制约公司未来品牌战略的首要因素,因此有必要扩建新风类产品生产线,突破公司发展瓶颈。

  新风类产品制造业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产业,以日本松下为代表的早期进入该行业的大型跨国企业具有长期的规模优势。国内的品牌受制于资本积累不足和融资渠道受限,难以达到国际一线品牌的水平,以至于出现目前国内市场品牌繁杂,集中度较低的现状。基于公司长期深耕室内通风行业的定位,需投入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销售订单、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及公司品牌战略,巩固行业的领先地位。

  随着设备制造行业的技术发展,目前新风类系统产品的生产线已经可以实现更高程度的自动化和智能生产。公司现有的生产线新设备和旧设备掺杂,只有线圈缠绕、铁片裁剪、外壳及配件冲压成型等生产工艺实现了全自动化,而部分零件装配依旧依靠人工操作。此外,由于智能车床数量不足,导致每次产品升级都需要工程师设计数套非标准专用夹具,使得公司新产品推出周期大幅加大。公司新建的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将购入更新、更智能的生产设备,将大幅提升生产线效率,且更加灵活应对产品更新升级挑战。

  国家工信部2021年11月15日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指出,要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

  在整体室内环境标准趋严的背景下,近些年,多个省市也纷纷出台新标准,要求安装或完善新风系统。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等地出台了针对居住品质、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等多方面的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对现有的标准进行完善、优化、提升,如上海市住建委宣布: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该标准指出“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其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步进行。户式集中新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JGJ/T440的规定。智能家居系统设计应在满足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徽住建局宣布:2020年6月25日正式实施新版《住宅设计标准DB34/T 3467-2019》,该标准指出“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交付,住宅的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当住宅采用户式集中空调时应设置新风系统。新风宜采用热回收装置进行预冷或预热处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8月9日印发的《广东省工业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不断开创制造强省建设新局面。

  在技术先进性方面,公司现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室内通风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AMCA会员单位及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风机分会会员单位。

  公司组建了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团队结合对市场走向的准确把握,对国际相关领先技术和产品的长期跟踪调研,建立了标准的研发设计管理模式,引进了行业先进的美国参数技术公司(PTC公司)Windchill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依靠持续的自主研发积累及产学研合作,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不断进步,取得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成果。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以技术为主要竞争手段,经过多年的积累,获得了多项专利。公司保持每年较高的资金投入进行新技术的研发,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公司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现有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风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如民用住宅、市政基建、商业场所、工业厂房等,随着人们对空气健康的追求逐渐提高和对呼吸健康认知度的提升,将会促进室内新风产业的快速发展,新风系统有望成为下一个健康家电的风口。近年来,“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将成为推动家电行业变革的重要催化剂,带动家电市场消费升级,中国也会逐步推动实现家装的绿色化、舒适化、智能化,而建筑节能也将成为长期趋势,新风系统的作用会被更多的消费者所认可,新风系统行业或将迎来新机遇,市场规模同步扩大。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其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多方因素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方面的内容。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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